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酒店:全程5晚酒店标准双人间加2晚舒适民宿/酒店,安排2人/间,不提供自然单间,酒店规定要求标间无法接待2人以上成人办理入住)。单人报名(单人预定,我社安排同性别拼住双人间或三人间或加床,拼住者为本团游客或他团游客或司机,如不同意,则补足房差);如要求单独住一间,则需补齐单房差;
参考酒店:
乌市:颐中园、万达美华轻尚、亚馨、温德姆花园、臻园、super8、摩登四季、杜尔、悦华尊享或同档次
那拉提酒店/民宿:相约时光、楠悦、拉提谷、那悦里、铭都酒店、鑫都酒店或同档次
精河/博乐/双河:银座/供销新合/东港明珠/阳光酒店/中亚酒店或双河中盛商务/泰和酒店 或同档次
精河都市花园/兰欧酒店/文华印象/玉新酒店/守约酒店/宏宸酒店/温州酒店/河沣酒店或等或同档次
乌尔禾/克拉玛依:西部乌镇内酒店/克拉玛依锦德酒店/凯宾酒店/龙华酒店/紫玉湾/都市或同档次
贾登峪/冲乎尔/海流滩:峪源、格林酒店、太阳城堡、牧原雪都、千禧、农十师、龙湖山庄、古田、篝火或同档次
福海/北屯:金都、艺陇、格林东方、得仁山、辰际、湘益海川、红景天或同档次
新疆属西北地区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新疆旅游旺季期间,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将安排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山区温度低酒店无空调。
注:由于旺季来临之近,酒店房间有限,我们会安排标明酒店名称以外同档次酒店,但不是降低标准(以我社出发前通知客人入住的酒店为准;
1.如遇酒店满房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备选酒店时,旅行社可以安排同档次的其他酒店。
2.新疆属西北地区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无法用发达地区的标准衡量;山区温度低酒店无空调或无电梯。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2、用餐:7早7正,正餐餐标40元/人(本行程用餐方式为10人/桌,8菜1汤,不含酒水)人数增加相应增加菜品,人数减少相应减少菜品。早餐为酒店含早不吃不退;中餐以当地风味特色餐为主(拌面或抓饭)。
3、交通:14人(含)以下安排空调旅游车(特别说明:19座车以下无行李箱);14人(不含)起升级2+1座头等舱大巴车;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车费已产剩不退还,接送机为散拼车,不保证车型。
若遇旅游旺季游客暴增、车辆紧张的情况下,则调整为2+2布局的旅游大巴并保证20%以上的空座率。
4、门票:赛里木湖、禾木、喀纳斯、那拉提;乌尔禾魔鬼城、海上魔鬼城首道大门票+必乘区间车,二次门票及景区内其他项目费用自理;此团价格为套票价 ,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学生证等不再享受优惠或退费。敬请谅解 ;
5、导游:行程内中文导游服务,导服费:30元/人;10 人以下司机兼向导,协助办理住宿及门票事宜 (司机不提供讲解服务,接送飞机不安排导游,为接送公司司机接送)服务费:30元/人;
6、保险:我社已承保旅行社责任险,;
7、儿童:12岁且1.2米以下儿童,儿童报价含儿童机票+正餐半餐+车位+导服,报价不含门票+床位+早餐 ,如产生景区项目消费按 实际收费标准自理。
8、机票:南宁-乌鲁木齐双飞机票含税含服务费,团队、特价机票不可退改签;具体航班以实际航班出票为准!
若行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如疫情原因政策管控或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自然灾害如泥石流、地震等),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可避免的事件或旅游者自身的原因等情况,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游客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敬请游客自理!)
费用不包含
1、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本产品不接受拼房、若一人住宿一间房需补房差。单房差:1300元/人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及行程中不含的餐;购物场所内消费;
3、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4、因交通延误、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及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等。
8、一切个人消费以及“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9、强烈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及航空保险等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参团须知
1、报团时请预留参团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地接接站工作人员会提前 8 小时以上给你短信或电话联系,接站司机或工作人员在站点接站送您到酒店,请在酒店前台报参团时预留名字和用房数量拿房入住;酒店房费只含双人早餐,超出自理(小孩超过 1.2 米算成人
2、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 非赠送、升级类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3、本产品为保证其服务质量,游客如需选择“额外精彩夜间娱乐项目”,必须自愿书面签字,导游方可安排。
4、请成人带好有效证件,儿童带好户口本,航班抵达前 3 天以内取消合同的客人需收车位费 1000 元/人。
5、旅游者如需新增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需和地接社协商一致并在当地补签相关自愿合同或证明,敬请广大游客理性消费。
6、新疆部分酒店标准相比内地偏低,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可以调整为同档次酒店,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或加床费用须自理,酒店限 AM14:00 时退房,晚航班返程者,建议行李寄存酒店前台,自由活动或自费钟点房休息。
7、新疆景点之间跨度较远、车程时间过长,部分景区中转交通车运力不足可能导致排队等候时间过长请配合导游或景区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60 岁以上行动不便游客(包括孕妇)需填写景区的免责声明。
8、请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当地由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如实填写,如不填写则视为满意接待
温馨提示
1.新疆属于西北地区,经济较内地有所差别,所以吃住行较内地有所差异,敬请谅解。
2.新疆与内地差两小时,但全疆均使用北京时间作息;新疆休息时间为晚上 24:00 左右,早上上班时间为 10:00 左右。
3.早晚温差较大,温差较大可在 20 度左右,晚上睡觉时应将空调开到适度,不要过凉,或睡觉时不盖棉被,造成身体不适。
4.因新疆地域辽阔,坐车时间较长,在很多情况下,须旅游者下车行走或亲自体验骑马、骑骆驼的乐趣。所以,一双合适的鞋显得尤为重要。
5.新疆气温虽较内地略低,但因新疆很多地区海拔较高,紫外线照射强烈。所以旅游者应准备充足有效的防晒品,同时配 备清热、解渴、滋润的药物或冲剂,如夏桑菊冲剂等,以免一时难以承受过于干燥和酷热的气候。要是有晕车的旅客请自备晕车药。
6.在新疆旅游,因行程较长,气候差别较大,旅游者一时难以适应,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症状,旅游者应携带有关药物及 一些常备药物,如创可贴、感冒药或治疗肠胃不适药物等。
7.新疆是水果之乡,到新疆吃水果是一大乐事,但千万不要在吃完水果后再喝热茶水,吃羊肉不能喝冷水,以免引起腹泻。
8.新疆是多种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宗教色彩浓厚,穆世林民族不吃猪肉等,这是他们在生活中较大的禁忌,不可以冒犯。
9.新疆的大部分地区购买称重商品时的报价为公斤报价(南疆和田除外),所以购买称重商品时请落实报价是公斤价还是市斤, 在巴扎(集市)购买旅游纪念品时,请在确定购买后再进行讨价还价。不严肃的讨价还价行为会招致卖方的不满。如果交易不成,也请注意文明礼貌。建议在购买前先请导游推荐一些购买场所,玉石等贵重物品较好在指定商场购买。
重要提示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可以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可以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新疆气候炎热干燥,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
◇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
◇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游客全部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
注:本行程全程0自费,除景区娱乐项目及歌舞表演以外
1.如因景区景点或经营方调整节目表演时间、演职人员、表演方按时休息恰好错过游客观赏时间,则本公司不能承担相应赔偿。
2.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无费用退赔。
3.团队游览期间旅游者擅自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旅行社与其旅游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且不对游客离团期间发生的意外承担责任;地接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组团社承担
4.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5.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如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车程时间延长,请游客谅解并配合。
6.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本社质监员处理或组团社(游客报名旅行社),由于游客主动与旅游地区的司机、导游、其他游客、当地市民、百姓等人群发生纠纷和肢体冲突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规定
1、根据国家旅游法规定,为确保您的旅程顺利,请您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好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贵重物品。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旅行社已尽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等)导游可以调整旅行社产品中景点的先后次序及游览时间。
3、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有下列情况禁止参加旅游: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患者;(8)身体极度虚弱者。请各位游客配合,如有属于以上情况,仍报名参加游览,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自负,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也将由游客承担,并且在旅游前或旅游途中发现游客有以上情况,本旅行社有强制终止合同的权力,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游客自行承担相应损失,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敬请游客自行承担。
5、行程中导游有任何违反合同之处,请游客及时反馈,争取将双方损失降低,若当时因协商无果而拒绝继续行程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6、行程中有异议,请及时于当地提出并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我社将积极协调处理。返程后投诉,以《意见反馈表》为准。
7、建议您保持良好的出游心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凡事友好协商,祝您拥有愉快而难忘的旅程。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参加的旅游活动应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并对自己安全负责。
温馨提示
全程需要准备的物品和药品:
1.服装:早晚稍冷,中午很热,几乎是阳光直射,万里无云,一定要有御寒的厚外和轻薄的T恤。
2.身份证必带(新疆没有身份证可是寸步难行)!
3.各类器材:手机充电器(宝)手电筒。
4.防晒物品:太阳镜,帽子,手套,防晒霜,润唇膏
5.携带的药品:感冒药,肠胃药,创可贴,风油精,晕车药。
6、导游会告知景区娱乐项目有娱乐项目,如喀纳斯游船、图瓦族人家访、千回西域、赛里木湖帆船等,游客可自行觉得是否游玩。
地接社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梦幻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阿勒泰路
l联系人及电话:古丽18169628886